1.工会可以给职工发放哪些

2.工会会员享有哪些

3.江西省文体活动可以开支的范围有哪些?

工会体育比赛奖励_基层工会文体比赛团体奖励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可以用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慰问品一般应是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也就是俗称的职工。对于有严格控制,全年发放总金额应控制在基层工会当年工会经费收入的30%以内,年人均发放金额标准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的5%。慰问标准人均不得超过 200元,并在会员生日当月发放。职工通过培训学习或自学提高了学历层次或职业技能的,可按规定给予奖励,奖金标准不超过1500元/人,对同一个获奖者只奖励一次。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的,可按不超过参与人数的30%给予适当奖励,每个奖项的奖金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历渗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前或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待遇等,享受本肢悔脊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工会可以给职工发放哪些

法律分析:一、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二、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在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三、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

四、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

五、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六、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

七、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法律依据:《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有关经费支出标准:

1、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标准,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2、基层工会组织用工会经费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在会员过生日的当月,可以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3、基层工会组织可用会费统一组织会员观看**,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4、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当会费不足时,可以用工会经费予以适当弥补。

5、基层工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确需安排用餐的,对参与活动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可以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

6、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技能竞赛以及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少量的物质奖励。评出的获奖者不得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凡主办单位已给予奖励的,派出单位不再重复奖励。

7、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地方和产业工会、企业集团公司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确需为参赛者购买比赛所需运动用品的,每人不超过500元。

工会会员享有哪些

工会可以给职工发放以下: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生日蛋糕;组织文体活动;可以组织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结婚或生育慰问。

1、逢年过节发放节日慰问品

这些节日主要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以及省以上人民批准在少数民族节日。

2、生日蛋糕

会员本人过生日,工会可以给购买生日蛋糕和生日蛋糕券,但慰问标准不能超过规定金额。

3、组织文体活动

工会可以组织各项文体活动,可以设定一定的奖项,需要专用服装的,也可以购买,但都有明确的限制规定。

4、可以组织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

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公园年票等等。因为按规定组织这些活动,必须先使用会费,会费不足才可以用工会经费补充,但不能超过会费的三倍。

5、结婚或生育慰问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江西省文体活动可以开支的范围有哪些?

工会会员享有的如下:(1) 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2 )职工教育优秀学员(自学)奖励;(3 )文艺 汇演、体育比赛奖励;(4)工会会员生日慰问;(5)工会活动伙食补助费、夜餐 费;(6)工会会费组织会员看**;(7 )工会会员春游秋游活动。

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支出。

法律依据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六条 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七条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八条 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支出。包括:(四)职工集体支出。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

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

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

上人民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

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

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

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江西省文体活动可以开支的范围如下。

1、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开支。

2、基层工会举办职工运动会、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文体比赛活动,谁举办谁奖励,有全体职工参与的综合性的文体比赛活动,每年可举办一次,每次举办比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基层工会单独举办的文体比赛活动,设置奖项的,奖金(或奖品,下同)标准:团体奖:一等奖人均不超过3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15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个人奖:一等奖人均不超过4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2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不设置奖项的趣味性(单项性)文体活动等,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限一次。

3、基层工会举办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团体操、歌咏等团体类的文体比赛,确有统一着装要求的,可为参加人员购买服装(含鞋子),人均不超过500元,每年限一次。参加省级工会及以上举办的重大文体比赛每年可增购一次,人均不超过600元。

4、基层工会在本城区内开展文体比赛活动的,因比赛活动开展的特殊需要,可安排工作餐,用餐标准:早餐不超过20元,中、晚餐不超过40元,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无法安排工作餐的,可发放误餐补助费,标准不变。经行政批准到外地参加文体比赛活动的,按同级财政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举办文体比赛活动的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四类会议标准执行,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

5、举办文体比赛活动期间,需聘请导演、教练、裁判员、评委等工作人员的,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支付标准:导演、教练每半天不超过400元,裁判员、评委每半天不超过30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00元。举办文体比赛活动单位本职工作岗位的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6、基层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职工春节联欢晚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并可参照不设置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