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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亨利时代,从非洲和东方运去的物品日益诱惑着欧洲的航海家和探险家们。

印度的香料在欧洲越来越受欢迎,这不仅仅因为它能使食物更加可口,而且还有助于保存食物。肉桂、胡椒、郁金草、丁香、豆蔻、芝麻等从其产地运出,经过漫长的道路才能进入欧洲人的厨房。上述产品先经海路,由船队穿过印度洋和红海,再经陆路由骆驼队驮着越过北部的无人区。由于长途运输,加上一次又一次地纳税,这些货物到欧洲时其价格就非常昂贵了。

中间商是穆斯林人,他们到印度去取产品,然后运到地中海,卖给意大利的商人。后者负责在欧洲各国出售。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利润都高得出奇。

从非洲内地更是运去了最珍贵的东西:黄金。金矿是由非洲人开发的,只有他们知道金矿在哪里。穆斯林人穿过沙漠,到一座叫通布圆的城市收买黄金,然后再穿过撒哈拉大沙漠,在地中海把珍贵的货物卖出,利润非常之高。

唐·亨利王子梦想着到达黄金产地,以便不经过中间人而直接购买黄金。但是,那时人们还没有见过任何有关的地图,不知道往南行驶会遇到什么事情。直到1421年,葡萄牙人从来没有越过拿澳角。在该角这边,非洲西岸已有人居住,有村庄,有农田和水,可供航海家们补充食物和水。在该角以外,一切要复杂得多,船有触礁的危险,因为人们以为沿岸水太浅,又是撒哈拉大沙漠的边缘,土地干旱,不见绿色,不可能获得淡水。

此外,更有一个似乎难以逾越的障碍:波加多尔角。这个地方不但有浅滩,还有水下潜藏的巨石和强大的海流。但这个地方是亨利王子早已定下的探险目标。虽然1418年及以后发现了大西洋上的几个岛,但却没有达到计划中的越过波加多尔角的目标。

亨利王子没有罢休,于1433年又任命吉尔·埃亚内斯为“巴尔卡”号船船长,并让他带队远航,其任务是越过波加多尔角,沿非洲海岸前进。埃亚内斯因为害怕,只到了加那利群岛就回去交差了。亨利王子十分生气,责备了他们以后,再次派埃亚内斯去作一次新的尝试。

这次,埃亚内斯船长抱着不完成任务不回来见王子的决心,于1434年带领水手出航。此行极为顺利,仅仅靠着指南针和探水器,就成功地越过了可怕的波加多尔角。航行所见与过去传闻完全相反——海水并不沸腾,人也没有变黑。

由于没有找到任何人、任何动物或可带回去的任何东西,埃亚内斯返回时拔了几棵草作为他的功绩的证明,献给了亨利王子。

王子得知他们成功的消息后非常高兴,赏赐土地给吉尔·埃亚内斯,封他为骑士,并在他的故乡拉古什为其举行隆重的婚礼。

这一次航行,从地理学的角度看,似乎并没有多少引人注目的成就,但它突破了人们观念中的航海极限,为后期探险作出了榜样。

1435年,巴达亚和埃亚内斯又奉亨利之命率队出发了。他们安全地绕过了波加多尔角,然后又向南航行到了一个海湾地区,他们把它命名为鲁依沃斯湾。这里一片荒凉,没有房屋、树木,也没有人和动物,但在海滩上发现了人和骆驼的脚印。毫无疑问,这是骆驼运输队经常来的地方。或许就是这些骆驼队把黄金运到北非去的。如果真是如此,就可以在鲁依沃斯建立一个贸易点。

他们为美好前景而欢欣鼓舞,于是马上扬帆返回,向王子报告这大有前途的发现。王子得到报告后,非常满意,并决定第二年就派巴达亚乘一艘帆船前去。

巴达亚出发了。当他远远望见无边无际的大沙漠里的头一个水流时,不禁惊喜起来,他以为找到了阿拉伯旅行者们所说的“黄金河”,于是他称之为“黄金河”。但是,年轻的航海家太性急了,那个水流只不过是大海凸入海岸的一个支流。不过,这个名称却沿用至今。

1437~1440年,由于葡萄牙王室攻打北非的丹吉尔城及王室内部的权力之争等,唐·亨利王子顾不上探险活动。直至最后,唐·彼得罗王子任摄政王,王后出逃后,亨利王子才得以腾出手来,完全投入非洲西岸的探险活动。

1441年,唐·亨利王子命令建造了一艘小船,选择其贴身卫士安藤·贡萨尔维斯担任船长出航,沿非洲西岸向南探险。

安藤领人上船出发了。出发前奉国王之命:返航时需载回海豹皮和海豹油。他没费什么周折就完成了任务。在返航之前,他召集所有21名船员,建议获取令人意想不到的“货物”——当地的人。大家同意了他的建议。当天晚上,安藤带着9名船员乘一条舢板去寻找当地人。海岸居住着深灰色皮肤的游牧部落,葡萄牙人称他们为“土人”或者“野人”。他们刚刚下船就发现了人的脚印,后来抓了一名当地人和一名黑皮肤的摩尔人妇女——当地人的奴隶。返航途中,安藤·贡萨尔维斯遇到了亨利王子的另一名骑士努诺·特里斯藤。后者也是奉亨利之命,从葡萄牙出发,前往“黄金河”地区的。他第一次在海上使用15世纪的“革命性船”即卡拉维拉桨帆船。

两位船长约定返回那个地方以抓获更多的当地人。他们相信这类“货物”是了不起的成绩。深夜,他们跳下舢板,包围了两伙正在茅屋里睡觉的“野人”。这些人发现遭到陌生人的突然袭击,就奋起自卫。结果,一些人被打死,另一些人逃走,10个人被抓获。俘虏中有个名叫亚达胡的,是该部落的要人。

葡萄牙人为这一胜利而兴高采烈。之后,两位船长就此分手了。安藤·贡萨尔维斯启航回国了。努诺·特里斯藤则继续南行,到了布兰科角。

回到国内,安藤船长受到了王子的奖励。但是他们仍难以听懂被俘获者的话。最后,亚达胡终于向船长明确表达出他的建议:如果肯让他恢复自由并把他送回原来的地方,作为交换,他就给船长五六个摩尔黑人。如果肯释放他的两个伙伴,他就给船长10个摩尔人。

安藤·贡萨尔维斯对这个主意很感兴趣,马上报告王子,王子批准了这一建议。第二年,安藤再次出航,目的非常具体:买卖奴隶。

亚达胡穿上王子给的衣服,可以说是衣冠楚楚,因为王子想以此“感动”那个地方的居民。但是刚刚到达那个地区,亚达胡就失踪了。

安藤·贡萨尔维斯认为自己受了骗,气得火冒三丈,进入了巴达亚命名为“黄金河”的海湾,在那里等了7天之久。最后,终于有个摩尔人带来了亚达胡的消息。这位信使说,第二天就按原先的约定交付10个人。果然守信。并且,亚达胡除了交付10个人之外,还增加了一些金粉、一把他们称之为匕首的弯刀和几个驼鸟蛋。

这是第一次在非洲海岸购买奴隶。以后又进行了许多次,因为当地居民也有把俘虏当奴隶的可悲习惯,于是就开始把奴隶卖给葡萄牙人,以换取各种货物。买卖奴隶和捕捉奴隶一直延续了很长时间。

唐·亨利王子对这几次航行的结果很满意。他的兄弟、摄政王唐·彼得罗也很满意。摄政王还发布命令,授予唐·亨利王子享有唯一可派船前往波加多尔角以南的权力,还授予他收取惯常向国王交纳的税收的权力,即各船交纳带回货物的1/5。王子把这些收益用作促进和发展他的“航海”事业。

布兰科角以南有个深水湾,叫阿尔金湾,湾内分布着几个大小和形状不同的岛。1443~1444年间,葡萄牙航海家们曾到过那里。

努诺·特里斯藤是第一个到达阿尔金湾的航海家。他初到那里兴奋异常,以为终于到达了奇迹的地区。因为,他远远望见似乎是一些奇怪的动物正在水上走,体态细而长,有许多只爪子。

他极为好奇,慢慢靠近。最后发现,眼前看到的竟是坐满人的一只只独木舟,人们一齐用脚划水。

看到土人就在面前,他马上想到去捕获他们,于是立即开始进攻。结果,捉住了14个人,其余的人逃走了。

然后,努诺·特里斯藤带领船员们到了一个岛上,他命名该岛为“王恩岛”,因为那里有许多“王恩鸟”筑巢产卵。岛上景致非常美,但海员们没有兴致欣赏鸟儿美丽的羽毛,而是捉住几只,竟然在火上烤了美美地吃了一顿。

兰撒罗特·德·拉戈斯,是第一个自己负担费用、带领6艘卡拉维拉型武装船出发的航海家。尽管他自己负担远征开支,但必须请求唐·亨利王子准许,并答应把带回货物的1/5交给王子。他的目标也是阿尔金湾,吉尔·埃亚内斯作为副船长同行。

在纳亚尔岛和蒂德尔岛,他进行了名副其实的抢掠,而且是抢人。逮住235个男人、女人和儿童。

回到葡萄牙后在拉古什抛锚,当地居民第一次看到瓜分奴隶的情景。由于要分成5等份,于是强行让妻子离开丈夫,把孩子从母亲怀里夺走,妇女们绝望地一边哭喊一边在地上打滚。

唐·亨利王子骑在马上看到了这一切,毫不动心。但平民的反应却是气愤。有些人可怜奴隶的惨状,哭着走开了;另一些人试图阻止拆散家庭的举动,于是造成一片混乱。但最终还是把奴隶们瓜分了,王子得到一份47人,其他奴隶就地卖掉。卖主获得巨额利润。

另一名远征阿尔金湾的是贡萨洛·德·辛特拉。他年轻肯干,从小在唐·亨利王子家里受教育。他一直梦想干一番不同寻常的事业以取悦于王子。但他的运气不佳,远征屡屡遭到挫折。

他试图捕捉当地人,但一无所获。当地居民已经了解到以前来过的葡萄牙人的所作所为,知道如果不及时逃走会落得什么下场。这样一来,虽然贡萨洛·德·辛特拉和他的伙伴们从这个岛跑到那个岛,但每次下船登陆时都已空无一人了。

水手们相当沮丧,感叹地说:“似乎我们不是建功立业的男子汉。”船长则信誓旦旦地说,要是不干出“惊人的事业”,他绝不离开此地。

为了达到目的,这次他带领12个人,乘一只舢板前往纳亚尔岛。到了该岛时正值落潮,他们就抛锚上岸。天黑了,四周一个人也没有,他们决定躺在海滩上休息一会儿,不料太累了,竟然都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他们吓了一跳:涨潮了,舢板漂到了海上,而他们竟没有一个人会游泳。他们被困在岛上,只能任凭当地人摆布,因为当地人比他们要多得多。参加这次冒险的水手没有几个人得以生还。

关于贡萨洛·德·辛特拉之死有两种说法。一说他是与200多名当地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搏斗之后死去的。另一说是当地姑娘们往他脸上甩烂泥,后来男人们才把他杀死的。

某些航海家遭到不幸并没有阻止航行活动继续进行。每年都有卡拉维拉桨帆船出发驶向南方,沿着非洲海岸新发现的土地,他们不断地带回财富。

许多船长,例如安藤·贡萨尔维斯、努诺·特里斯藤等,都进行了不止一次的航行。每一次的经验对他们选择航线、避免麻烦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极为有用。

1444年,又一位探险家迪尼斯·狄亚士到达了佛得角和帕尔马岛。

同一年,努诺·特里斯藤驾船来到了塞内加尔河。这次航行使葡萄牙人得以与撒哈拉大沙漠以南的黑人进行首次直接接触。从此,塞内加尔河就被视为“土人的土地”和“黑人的土地”之间的边界。

塞内加尔河两岸差异很大,风景不同,人也不同。塞内加尔河以南的土地更为肥沃,有许多奇异的植物和动物。例如,长颈鹿、大象等,都是过去曾经听说但从未亲眼见过的动物。当地居民的皮肤比土人黑得多。他们用毒箭英勇自卫。毒箭非常厉害,只要划破一点皮就能致人于死地。他们也是令人胆寒的敌手。

这个充满神奇的世界使葡萄牙人着了迷,又迫使他们努力适应这种环境。为了与当地人建立有效的接触,必须改变态度。友好的对待比敌对行动能取得更好的结果。但是,语言是难以逾越的障碍,因为那个地区非洲人的语言谁也不懂,就连最好的翻译也束手无策。

在无法用同一种语言进行交流的情况下,人们找到了另一些交流方式,手势、声音、图画、表情……总之,根据当时的环境和每个人的想象力使用各种方法。

迪尼斯·狄亚士在佛得角地区上岸时,想向黑人们表示他们“为和平”而来。为此,他们把几件东西放在地上:一块蛋糕,一个镜子和一张画着十字架的纸。蛋糕和镜子是礼品。十字架用以试验他们是否知道基督教,因为葡萄牙航海家一直希望找到一个传说中基督教徒居住的王国,即“印度基督教国王若奥的王国”。

然而毫无结果,因为黑人把所有东西都打得粉碎,表示他们对那些东西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当然,双方立刻打了起来。另一位航海家戈麦斯·皮雷斯命令手下人发射弩箭,想借此表明敬酒不吃就要吃罚酒。黑人们以毒箭回击。

并非所有的第一次相遇都如此糟糕。据当时的记载,也有一些有趣甚至动人的经历。比如有一次,一个黑人部落第一次远远望见张着帆的葡萄牙的船只,他们就认为是一群鸟。随着船只渐渐驶近,并且落了帆,他们就以为是一群巨大的鱼。距离越来越近,他们看到上面有人,和他们一模一样的人,只是皮肤颜色不同。他们不再怀疑,自己实现了一个古老的梦想——先辈们的灵魂归来了。海滩上响起了一阵欢呼声:“阿敏德莱!阿敏德莱!”

直到1445年,葡萄牙人与非洲海岸人民的接触还仅限于在沿海和已发现的岛屿,谁也不敢贸然进入陌生的大陆内地。若奥·费尔南德斯是第一个进入非洲内地的探险者。

若奥·费尔南德斯是作为安藤·贡萨尔维斯指挥的卡拉维拉船上的船员出航的。过了“黄金河”,他要求把他一个人留在那里,“只是为了看一看”,他想知道那里的人是什么样子,他们的习惯如何,说什么语言。

几年前他曾在北非被俘,学会了阿拉伯语,然而这种知识没有给他多大帮助,因为接受他的那个部落虽然写字用的是阿拉伯字母,但说的话却不同。那个部落同意让这名基督教旅客同他们在一起,但首先拿走了他所有的东西:衣服和食品,给了他一件与他们穿的一样的袍子,然后一齐上路了。

在7个月的时间里,若奥·费尔南德斯一直跟着游牧部落走,与他们一起过同样节奏的生活,与他们一样喝骆驼奶,吃椰枣、草和很少一点肉。

在穿越沙漠时,他忍受了干渴的煎熬。据他本人说,那个地区没有河流,仅有的井也非常稀少,甚至曾有3天没能喝到一滴水。

他还见识了沙暴,担心会迷失方向。但游牧者们非常善于识别道路,分辨方向,至于如何做到这一点,他也不明白,认为他们是以风为向导的。

他发现那里的动物与欧洲相似,比如石鸡、野兔、羚羊、绵羊和山羊。除了对他已经不新鲜的骆驼之外,还遇到一种异样的鸟——驼鸟。它比其他鸟大得多,不飞,但奔跑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置信。

他还发现,在秋初离开欧洲去寻找温暖气候的燕子在这块土地上栖息。大雁也一样,不同的是飞过沙漠后继续往南,飞到黑人地区。

他还在那里的一个领主的府邸度过了一段时间。领主名叫奥德·梅艺,他被认为十分富有,但其领地内只有150人,其中还包括他的家人。他的财富只是骆驼、牛群、几匹马、一些黄金和黑奴。在这个游牧王国,人们住帐篷,几乎每天都换住处,在一个地方最多住1星期。

在长途跋涉中,他逐渐获得了更远的地方的消息,证实了有个麦里王国,位于黑人地区,那里有许多黄金。

7个月后,若奥·费尔南德斯回到海岸,希望看到葡萄牙的卡拉维拉船出现,以便能返回葡萄牙。一天,葡萄牙卡拉维拉船真的出现了!若奥·费尔南德斯远远望见了那些船,高兴得几乎发疯了!他开始向同胞们喊叫、招手。他没有想到,在沙漠里7个月的生活使他改变了模样,况且还穿着和当地人一样的衣服。船上没有一个人认出他来。尽管如此,其中一艘卡拉维拉船试图驶过来,但风浪太大,没有成功。后来又试着放下一只舢板,划桨到海滩,但同样未能如愿。

舢板又返回卡拉维拉船,这大概是若奥·费尔南德斯整个冒险中最难受的时刻,他以为同胞们把他永远抛弃在这里了。他用力大声喊叫,绝望的样子感动了卡拉维拉桨帆船上的人,他们以为他是个摩尔人,想不惜任何代价解救被囚在船上将被作为奴隶卖掉的亲人。

最后,舢板不顾险恶的风浪又到达海滩。当船员们认出是若奥·费尔南德斯时,他们又惊又喜。他得救了!身体完好无损,肚里有许多可讲的故事,急切地要吃块肉,想吃片面包,特别是想喝杯酒。

当年,为了组织航海探险,唐·亨利王子几乎一直住在阿尔加维。那里便于他组织派往非洲沿海的远征船队。每年都有一些卡拉维拉桨帆船带着双重使命出发:通过捕捉奴隶或与那个地区居民进行贸易获取财富和发现新的土地。船长都是在葡萄牙征召的。不过,如果有海上经验或者希望了解陌生地方的外国人来了,王子也收留,因此,有许多外国人参加了葡萄牙的“发现”,他们当中特别重要的有意大利人卡达莫斯托,他留下了一篇详细的游记。

卡达莫斯托1432年生于威尼斯,第一次下海时只有13岁。从那时起,曾在地中海和大西洋航行,还到过欧洲北部。

1454年,他22岁,在一艘“加莱”桨帆船上前往佛兰德途中遇到了风暴,于是到圣维森特角避风。

唐·亨利王子得知“加莱”船到达,就派使者上船,并带去准备出售的蔗糖、龙树脂等马德拉岛产品。

卡达莫斯托在与使者交谈中听说了沿非洲海岸航行的事,并得知可以获得巨额利润。于是他决定为唐·亨利王子效劳。由于他具有多年航行经验,王子热情地接待了他,命令建造一艘卡拉维拉桨帆船,任命他为该船船长。

1455年3月22日,卡达莫斯托起锚南行。一路顺风,仅用了3天时间就到了圣波尔多岛。在这第一次的航行中,他到了冈比亚,途中又访问了马德拉群岛、加那利群岛、阿尔金湾、布兰科角地区、塞内加尔、布多迈尔王国、佛得角、巴尔巴幸河。他以巨大的好奇心、宽阔的胸怀和真诚的爱心观察这个新的世界,500年后的今天读起他的游记来还让人爱不释手。

卡达莫斯托在塞内加尔河以南约1400多千米处,找到了布多迈尔的国家。在此之前其他葡萄牙航海家曾到过那里,关于那个黑人领主的消息是再好不过了。据说该领主心地善良,从不食言,可以与之互相信任地进行交易。

卡达莫斯托随船带去大量马匹、毛毯、丝绸和其他货物。和往常一样,还带去了一个黑人翻译,先把此人派到那里打听一下他们是否对交易感兴趣。

布多迈尔带领15名骑兵和50名步兵来到海滩,打发人请船长上岸到他家作客。

两个人的首次接触极为友好。卡达莫斯托交给主人7匹马和马具,布多迈尔立刻送给客人一个漂亮的姑娘。后来主宾二人一起前往内地。卡达莫斯托同意陪主人前往,一为了收取马匹钱,二是为看看那里的风土人情。

在村子里,他有机会见到了领主的侄子斯波诺尔。船长对那里的树叶房子、环境及当地的礼仪印象非常深刻。他在游记中说,非洲领主们既没有财富又没有宫殿,但只要看看他们的礼仪就可以确信,他们的确是了不起的领主,比许多欧洲国王更令其臣民敬畏。

布多迈尔在村庄里走动时,总是有200个从人前护后拥。他与人民的关系疏远而讲究礼节。每天上下午在其主要宅第接见臣民。这所宅第结构不同一般,有7个相通的院子,每个院子中间有一棵大树供等候的人在树阴下乘凉。

到了该接见的时刻,晋见者必须脱下袍子,只留下身穿的皮裙,然后跪着进入第一个院子,低着头,一路说着求见的原因。另外还一把一把地往头发上扔土,以示对领主的恭敬。领主对求见者不屑一顾,装作没听见他唠叨什么,但随后便高傲地解决所有问题,说一不二。

布多迈尔的国家信奉伊斯兰教。这种宗教是由来做生意的驮运队从北非传来的。卡达莫斯托曾试图说服布多迈尔改信基督教,但未成。卡达莫斯托在那里住了几天,细心地记下了所看到的一切。例如,那里的面包是用玉米做的,大豆粒很大,并且五彩斑烂,像是画的。蚕豆是红的,粒大而扁,煞是好看。他还说,棕榈酒是甜的。他说那里的土地、湖泊、牧场和树木都没有主人,每个人都可以去拿所需要的东西。他最感惊奇的是,那里的黑人有喜欢马的,还有喜欢蛇的;女人们漂亮、欢乐、善于跳舞。他对那里的大象极感兴趣。他说:“大象像我们那里森林里的野猪一样成群结队。它们身体极大,腿却很短,像野猪一样有两颗牙齿,不过牙齿朝下而不是朝上。这种动物有膝盖,走路时膝盖关节也活动。它们像其他动物一样,也躺在地上和站起来。如不受到人的攻击,大象不会攻击人。”

他在游记中还提到:在那里风琴被看作有好几个会唱歌的嗓子的活动物。黑人们还认为卡拉维拉桨帆船有眼睛,所以才能在海洋里朝一定方向走。他们不明白蜡烛是什么玩意儿,看到那个小火苗后非常惊讶。卡达莫斯托决定教他们做蜡烛,因为那里有蜜蜂,可以利用蜂蜡。

几天以后重上旅途时,他非常感动。他是一个不同一般的发现者。他能欣赏千差万别的世界,不因为他人与自己不同而把他们视为下等人,看到周围的一切而不试图用武力把它纳入自己已熟悉的模式。

在葡萄牙人称之为佛得角的海角西方,有一个包括10个岛屿的群岛。在1446~1460年,为唐·亨利王子效劳的几位航海家都曾到过这些岛上:迪约戈·戈麦斯以及意大利人卡达莫斯托和安东尼奥·达诺里。当时岛上无人居住,世界上无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所以这些岛的发现可以称为“绝对发现”。

这些岛屿并非是在同一次航行中发现的,因为各次航行时间相差很长。但到1460年,已经知道的岛屿有圣地亚哥、圣费利贝(火岛)、马伊奥、圣克里斯翁(美景岛)、里亚纳(盐岛)和布拉瓦。这些岛被唐·阿方索赐给了其兄弟费尔南多,这位亲王后来数次派他的侍从迪约戈·阿方索航行到该群岛,看看是否能发现更多的岛屿。

随后,葡萄牙就开始向佛得角移民。他们首先占领了圣地亚哥岛,把该岛分为两个船长管区,一个交给安东尼奥·达诺里,他在那里建起了里贝拉·格郎德镇(现旧城市);另一个交给了迪约戈·阿方索,他在那里建立了阿尔卡特拉斯镇,如今该镇已荡然无存。

被送到岛上去的有葡萄牙殖民者、非洲奴隶及农具、牲畜和植物。由于岛上缺水,不适于农业,只是种棉花尚有些收益。至于牲畜,只有山羊最后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因为山羊没有绿草、喝海水也能活下去。

人们在那里晒盐、打鱼,还采集米芒。米芒,这种自生自灭的植物被捣烂之后,再浸泡在经石灰处理的尿中后,能制造出当时极受欢迎的颜料。

但是,圣地亚哥岛后来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它处于欧洲、非洲、美洲和亚洲各航道枢纽这一重要地理位置。船只经过那里时要补充新鲜食品和淡水,它的港口成了贸易中心。里贝拉·格朗德镇发展成了买卖奴隶的重要中转站。

第二个移民的岛是费利贝岛,由于岛上有座火山,后来被称为火岛。火山爆发时吓得殖民者们魂不附体。至今这座火山还在活动。

其他几个岛屿的被占领要晚得多。

唐·阿方索五世自1448年执政后,在北非拥有4个据点,在其头衔上又增加了响亮的称呼,从此不再称“葡萄牙和阿尔加维国王”,而改为“葡萄牙、阿尔加维和非洲海外领地国王”,人民简称其为“非洲国王”。随着葡萄牙人的海外航行和发现新大陆,其在非洲的殖民统治也已日渐巩固和扩大。

1460年11月13日,唐·亨利王子在萨格雷斯去世,时年66岁。这一年,他的卡拉维拉船队发现的最后一块大陆是塞拉利昂。人们习惯上把他在世时进行的大发现称为“亨利时代的大发现”,即从大西洋诸岛开始,到他去世这一年发现的塞拉利昂止。

亨利是一个令后人敬畏又令后人唾骂的人物。他的业绩是封建主义社会资本主义萌芽时期所特有的。他是虔诚的基督教徒,终身未娶,无子女,他把毕生精力几乎全部投入航海探险活动,推动和组织了开启一个时代的航海探险事业。他生前为葡萄牙兴建了最早的天文台,建立了航海学校,创设了航海服务工厂,训练了一大批航海人员、地图绘制人员及研制航海用具的人员,积累了大量的航海资料。

亨利逝世时还留下许多未竟的心愿——葡萄牙人必须设法绕过非洲的南端,抵达印度。这需要绘制面积更大的航海图,收集有关季风和海潮的更详细的资料等。毫无疑问,航海探险自有后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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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的原因在于它的早期政策2007-03-11 14:331840年的清朝的落后挨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有人每个王朝到到了他的末期,发展都不行,清王朝的情况可以理解.

但是我们看一下,中国历史上的各个朝代,

商朝在他灭亡前的十几年不久刚刚灭掉了东夷.

周王朝在他对中国个诸侯国失去控制的四百年了——“春秋战国”,诸侯各国无论经济、政治、文化都要大的发展,整个中国出现了文化科技的大飞跃。

秦朝在距他灭亡的十年内,有打败匈奴——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牧马。南服百越,百越之君,伏首系颈,委命下吏。

汉朝在他灭亡的几十年前,平灭了羌乱,在爆发黄巾起义后,东汉名存实亡的情况下,曹操作为一个北方军阀,仍然北击乌桓,消灭乌桓二十万军队,曹操还取消了南匈奴单于的称号,分匈奴为五部属,匈奴帝国正式亡国。

三国中的蜀国存在了不到五十年,可蜀国七擒孟获。

隋王朝在他灭亡前十年内,还使突厥臣服,而且隋王朝还打高丽,出海平琉球。

唐王朝在他灭亡前的几十年里还收复了北方的大量失地。

明王朝在他灭亡的不到三十年里,还在朝鲜打败了日本丰臣秀吉的军队。

清王朝在1840年鸦片战争挨打,到他灭亡的1912年,有72年的时间,这说明当时的清王朝还没有到他没落的时候。

前面说的中国各朝代的没落时期对外战争都可以取得胜利,而且外国对他们来说还是拱手称臣。这说明什么?

前面说的这些朝代到了后期的确都很没落,贪污腐败都很严重。例如,东汉后期买官买爵,明王朝的腐败更不用说。

但为什么他们对外战争能取得胜利呢?

因为这些朝代虽然没落,但中国并不落后,中国的生产力,文化科技程度世界第一。周围的外族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他们亡于本国国内人民的起义运动。

而清王朝在1840年的落后挨打到他灭亡的1912年有70年的时间,说明当时的清王朝还没有到他没落的时候,他挨打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到了没落的后期。

那么清王朝落后挨打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当时中国的文明衰落了。

以前的朝代到了后期虽然贪污腐败,但中国的文明依然先进,有外族无法比拟的先进条件,如先进的武器,人员组织,遍布全国驿站,烽火台……

所以他们亡于内部打击。

而清王朝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文明落后于西方,对外战争所以屡屡失败,造成本国人民的失望,在到了后期贪污腐败一流行,汉民族民族主义的觉醒,清朝灭亡了。

当为什么中国的文明回落后于西方?这个责任该有谁付?

谁付这个责任?

关键是在清王朝中国人的思想遭到前所未有扼杀。这个责任主要该有清王朝的前期***来付。

一开始是“剃发易服”,表面看来似乎只是汉民族的民族服饰被消灭, 汉民族服饰文化腰斩,实际上是扼杀想象力。现在有些人穿着清朝以前的服装,名为“汉服”,说要恢复汉民族的传统服饰,有人反驳,说中国的服饰是不断发展的,例如“胡服骑射”,的确中国的服饰是不断发展的。体现了中国汉民族,勇于学习,不断发展的想象力。但清王朝的“剃发易服”政策就是扼杀这种想象力,因为服饰被固定了,不允许有大的改进发展了。我曾经在恢复汉服的汉网组群里不止一次的说过就算清王朝用“剃发易服”式的血腥政策推行的发型服饰是明王朝汉族自己穿的“峨冠博带”我亦反对!

错误在于不是推行哪种服饰,而是“剃发易服”血腥的固定只能穿什么类型衣服。错在固定!!!

人民的留什么发型的权利没有,只能前面剃光后面留辫,否则杀头!“留头不流发,留发不留头”。不像以前可以束发,可以披发,留什么头随便你。

人民穿什么样的衣服的权利没有了,不像以前可以选择交领,圆领。还可以像周围的胡人学习,如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想象力发明新样式的服装。

中国人的想象力被扼杀了。服饰这么一个发展想象力的空间被那八旗军队挥舞的砍刀消灭了。

由此可推广到“文字狱”不难理解

这项政策首先由青摄政王多尔衮颁布,在康熙统治的六十年里得以继承和大发展。武力收复台湾就是这项政策的“应用原理”,康熙一再提出让郑经和谈无法接受的“剃发易服”!最后台湾问题只能武力解决!《康熙帝国》里有所反映,康熙一再坚持“剃发易服“这一条不放。可见康熙对这项”扼杀想象力“的政策的支持。

大兴文字狱,著名的《明史》案可看出康熙的扼杀想象力的政策。

闭关自守,不与西方交流,中断了明朝天启皇帝的高层中央官员与西方的交流。

明朝的天启皇帝虽然是个著名的“木匠皇帝”,但是他却开创了中国与西方科技交流的局面,重用利马窦,《几何原本》的翻译都是那时侯进行的。天启皇帝还差点信了基督教,明朝后期的军队2/3的部分都装备了火器,中国明朝的军队处于和西方军队同步的“冷兵器”向“热兵器”时代发展的转型期。

清朝的康熙皇帝,被后世吹的多么的向西方传教士学习西方的科技文化,或许作为他个人是有的,但他没有像天启皇帝那样应用于国家。估计他还以为那时明朝灭亡的原因呢!

西方发明二进制的科学家莱尼次,在看到西方传教士寄给他的太极八卦图后认为二进制早在几千年前的中国就发明了(不知斥《周易》误国的杨振宁见此何想),他写信给中国的皇帝康熙,要求加入中国国籍,并建议中国建立科学院!

不知被后世吹嘘的多么喜好西学的康熙,见此信何态?还会耻笑这个西夷没见识吧?(要是换了天启皇帝或许中国有望那时建立科学院)

康熙年间有个汉人发明了可以连发的火器(可视做现代机关枪的雏形)被地方官员推荐给康熙。结果———

康熙认为这有悖“国家根本”之道。这个汉人被流放,这个官员被处分。

新事物的刚刚出现的时候总是不是很强大的(马克思恩格斯哲学的道理),中国的明朝军队虽2/3装备了火器,但对于发展的已十分强大冷兵器条件下的八旗军队优势并不明显,加之明朝的军队过于腐败,明朝军队对于这种新式武器缺乏训练(如皇太极绕过袁崇焕防线攻打北京城的时候,据说城上的明军居然不会操作大炮的情况,袁崇焕的军队到是很精通,可惜被皇太计使了反间计)。清王朝趁着明朝内乱得了天下,居然把自己擅长骑射看成是得天下的原因!

而同时代的西方则处于思想解放,社会大变革,科技文化全面进步的时代,中国明代后期还和他们接轨,同步甚至一些方面领先发展呢?

中国明代有不少思想家,提出过取消国君世袭制,解放妇女的思想.如西方的思想启蒙运动.

明代有资本主义的萌芽.

明代有发达的海外贸易.

明代的中国海盗经常在东海和南海与西方殖民军队“火并”,郑成功的父亲郑芝龙就是海盗让明朝政府招安的.

明朝的余部军队在台湾打败了荷兰军队-----郑成功收复台湾.

可见直到明末中国整体还是跟世界同步甚至超前的.

中国的落后在清代.

总之,中国文明近代落后于西方的原因在于清代的扼杀民族想象力,这个责任出在前期的政策失误,而康熙统治六十年付有不可推卸的饿责任。

中国1840年到1949年这一百年里贫穷落后,遭人欺凌。早已没有明朝时尚存的上国威仪,原因何在?

康熙的确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

关于“得民心者得天下”的历史故事

A组

东道主卡塔尔与荷兰、塞内加尔、厄瓜多尔同处A组。其中,荷兰队和塞内加尔都是出线热门球队。

B组

B组英格兰队实力明显高于伊朗、美国、威尔士等同组对手,其签运不俗。

C组

阿根廷、墨西哥、沙特、波兰同处C组,阿根廷我看好你哟。

D组

上届冠军法国队与澳大利亚、丹麦、突尼斯分在D组,这一组整体实力不强,法国队基本可以预定一个出线名额。

E组

西班牙、德国和上届16强球队日本队所在的E组整体实力最为强劲,成为名副其实的死亡之组那支球队想杀出来都得脱层皮。比利时、加拿大、摩纳哥、克罗地亚同处F组。基本上在众多强队众这组算是菜鸡互啄组了吧!G组没有明显的弱队,巴西、塞尔维亚、瑞士队继上届世界杯后又一次在小组赛相遇。从分组上看我个人还是比较看好西班牙,因为一批年轻队员的崛起使得西班牙队充满活力。也许这届在中东地区首次举办的世界杯赛,将见证西班牙队新黄金一代的诞生。

奔驰V级怎么样?值得买吗?

1、秦末时期,原来的楚国贵族项羽趁乱起兵,依靠自己的军事天才和贵族的优势成为各个反秦独立势力中最强大的一个。而且项羽力大无穷,身材高大,在注重外表的古代更容易取得威信。

另外一个势力是刘邦,此人从小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打仗败多胜少,而且用语粗俗,根本没有王者风范。但是项羽在初期取得成功以后,随便屠杀诸侯,杀死各路义军的总统帅楚怀王。对民众苛刻,连投降的四十万秦朝士兵都杀得一个不剩。

对谋士的建议充耳不闻,刚愎自用。 反而刘邦从小和平民生活,爱惜民力,对人宽厚,而且自己知道自己没有太大本事所以十分尊重人才,对投降士兵愿意留下的收编,不愿意的就让他们回乡下,十分受人爱戴。

最终项羽因为残暴不仁而众叛亲离,而刘邦则得到许多人的帮助和拥护,在长达五年的战争中,虽然刘邦多次失败,但是仍然不断收到群众的支持所以能够不断的反扑。

然而项羽在被刘邦打败以后,就众叛亲离,所有的军队在一夜之间都离他而去,最后被刘邦彻底打败,被迫自杀。而刘邦因为得到全国人民爱戴而最终登基称帝,开创了统治中国长达412年的汉朝。

2、三国时期隶属于蜀汉政权的南中地区,包括今天云南、贵州和四川西南部一带,古称“夷越之地”。由于东汉统治者的“赋敛烦扰”,激起了南中各族人民的反抗,残酷的镇压使得人民掀起更大规模的反抗。

而一部分少数民族奴隶主和汉族豪强地主,时刻都在寻机激化矛盾,以便达到他们割据白雄的目的。由于上层分子雍闽、孟获等的造谣和煽动宣传,不少人受骗加入叛军,叛乱几乎遍及整个南中地区。

公元225年3月。经过近两年的“闭关息民”,在把内政外交各方面安排好后,诸葛亮感到出兵平定南中叛乱的时机已经成熟,于是亲自统领大军南下平叛。诸葛亮采用了“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的策略来平定南中之乱。

诸葛亮采取反间计杀了叛乱首领雍闽、朱褒,全歼高定部后,五月渡泸,深入不毛,开始征讨孟获。孟获收雍闽等人的余部,继续与蜀军对峙。作为少数民族的首领孟获在南中为“夷汉所服”,是当地一位很有影响和威望的人物。

诸葛亮决定收服孟获,然后使他从心里臣服蜀汉政权,在西南少数民族中造成影响,以便长期稳定南中局势。孟获在蜀汉大军到来时,聚集三洞元帅讨论,后派三位洞帅各领兵5万,分左、中、右三路来迎战。

诸葛亮用激将法,使赵云、魏延两位老将军杀奔敌军营寨,大败蛮兵,斩了敌军中路元帅,左方两路敌军元帅从山路逃跑时被埋伏的蜀军擒获。诸葛亮命人解去两位洞主元帅的绳索,赐给酒食衣服,让两人各自归去。

孟获闻知兵败,大怒,遂率兵进发。诸葛亮使王平诈败,引诱孟获军进入埋伏圈。孟获见蜀军旌旗四起,队伍杂乱,即生轻敌之意,驱兵追击王平。正追杀时,蜀将张嶷、张翼两路兵马突然杀出,截断后路。

王平领兵杀回,赵云、魏延从两侧夹击,孟获抵挡不住,被魏延生擒活捉。诸葛亮让人解去被俘蛮兵的捆绑,安抚说:“你们都是好百姓,不幸被孟获蛊惑。今受惊吓了。我想你们的家人一定倚门而望,我今天全放你们回去,以安各自家人之心。”

蛮兵深感其恩,哭着拜谢归家。诸葛亮对孟获不杀不辱,反而加以款待,让他观看蜀军的营垒和阵容。孟获并未服气,声称自己是因为未知虚实而中了埋伏,并说再战必胜。诸葛亮便笑着放他回去,让他整顿军马再来交锋。结果孟获又一次兵败被捉。

可是他还是不服气,于是诸葛亮又把他放回去。就这样,一捉—放,前后共七次。孟获第七次被捉住的时候,诸葛亮微笑着说要放他回去,这时孟获终于心悦诚服地说:“公,天威也,南人不复返矣。”

3、春秋时期第一位称霸的诸侯是齐桓公,而托起这一代霸业的高人则是名相管仲。知人之外尚须善用之,否则必不成大业。齐桓公能委管仲以立国之大任,可以说是一个知人善任的君主。在齐桓公拜管仲为相时,他的影响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这也是他本身才能禀赋所决定的。

齐桓公之贤,在于能将治国大任交付给管仲。而从管仲的立场看来,齐桓公的确需要他煞费苦心,才能由一个平庸之君,摇身一变,成为天下之霸主。他曾经用尽方法来开导桓公,使他具备霸者的风范与能力。

这种君主教育,往往是良相所不可缺少的能力。管仲在刚开始的时候,虽然被任用为相,却始终不得人心。为了使国政上轨道,得到全国上下的支持,就想方设法博得齐桓公的青睐和众人的信赖。管仲任职不久,有一天,桓公与他交谈,桓公问他:“现如今,国政怎么样?”

管仲答道:“小臣出身贫寒,没有办法让名门豪族听顺于我。”桓公听罢,即刻封他为“上卿”。过了一段时期,国政依然如此,桓公便再度召来管仲,问道:“我已经封你为上卿,但是国家仍无发展,理由何在?”管仲答道:“微臣贫无立锥之地,如何驱使富豪之家?”

于是,桓公把一年的国税收入赐给了他。又过了一段时期,国政仍然未见起色,桓公心急如焚,又问管仲:“我已经屡次依你所愿,国政却依然如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管仲答道:“君主您还不完全信任我,我不可能控制您身边的人。”

桓公听了,就在他的名号上加了一个“父”字,要求国人皆称仲父,不得称其名夷吾。有事,先告知仲父,再秉明君主。管仲得到身份、财产、称号之后,便无后顾之忧,立即大力推展国政,使齐国国力大增。同时,也巧妙地利用各种机会,对桓公施以机会教育。

一次,桓公去打猎,在追逐一只鹿,不知不觉深入一片荒山之中。眼前突然出现一个溪谷,溪谷前站着一位老者,桓公便上前问道:“请问此溪谷为何名?”“愚者之谷。”老者恭敬地回答。桓公觉得这个名字奇怪,便问其原因:“前辈看起来聪明得很,怎么会是愚者呢?”

“我曾经养了一头母牛,它生下小牛之后,我就卖了这匹小牛,买一匹马回来。这时,遇到一个恶徒,他认为母牛绝不可能生出小马,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将我的小马夺走了。邻居知道了这件事,就称我为愚者,我经常来这山谷,所以称它为愚者之谷。”

桓公感到很吃惊,心中暗自想道:“自己买来一匹马,居然任人夺走,真是愚者。”于是第二天便将此事告诉给管仲。谁知管仲听了,立刻整其衣冠,正襟而拜,随后说:“此乃臣之错。尧为天子时,有名相咎繇辅佐,如果是那个时候,绝对不会有人抢那位老者的小马。

即使真有这种不肖之徒,只要政治能上轨道,这种现象是不会出现的。那位老者深知我国政治腐败,无清廉之官,无奈才会忍受邻人的嘲笑。我们必须立刻改革朝政,否则是不能使百姓信服的。”通过这件事,管仲趁机给桓公上了一课,使桓公能耳濡目染,明白为君应有的作为。

又过了一段时间,桓公对管仲抱怨说:“本国地域不广,资源贫乏,众多朝臣奢靡无度,寡人很想根除臣下浮华之风,不知你意下如何?”管仲答道:“难得君主能想到。依臣所闻,下臣的衣食车行,都是以君王为模仿对象。

如今大王吃的是上等美味,穿的是绫罗绸缎,难免臣下会如此。大王若想根除臣下的奢侈之风,必须以身作则才行。”后来,桓公就改穿朴素的朝服上朝听政,这样不到一年,齐国的风气一新,奢靡之风从此销声匿迹。

有一天,齐桓公召管仲前来,问道:“那些亡国之君,到底犯了些什么错误,以至于连国家都亡了呢?”管仲答道:“那些亡国之君,只是一味地充实自己的库藏,搜刮百姓的财产,而且四处征讨,企图夺他人的领土,根本不知怎样取得其他诸侯的支持;只会不断加重赋税,完全不知道如何赢得民心。

他们老是事后急于求得他人的支持而未果,又不肯承认错误,只会一味责怪他人。这就是他们的三种过错。如果犯了其中之一,便会丧失领土,犯了全部的话,就免不了灭亡的命运。

其实说起来,他们也不想使国家亡在自己手上,只是由于不懂得为君之道,不知不觉地陷入了泥淖之中,而难以自拔的。”

管仲经常找机会对君主施以教育,而齐桓公也能虚心接受,努力实践。桓公一直都很信任管仲。桓公能够如此虚心学习,实在需要有相当的克己功夫。也就是因为桓公能有如此的心胸,才能最后登上霸主的地位。

4、明朝末年,朝廷腐败,民不聊生。闯王李自成带领农民在陕西米脂起义,要打过黄河去,推翻明王朝的统治。当时正值初冬时分,黄河水还未结冰,而只有河水冻成了坚冰大军才能顺利通过。怎么办呢?闯王日夜焦心,愁得胡须头发在一夜之间全都白了。

第二天一清早,有两人来报:“黄河已经冻得结结实实的了。”闯王大喜,急忙传令三军赶快渡河。到了河边一看,河水还“哗哗”地流得正欢呢,根本就没结冰。可是上面却起了一座宽大的浮桥,船连船,板连板,四平八稳,正适合大军渡河。

闯王纳闷极了,正要下马察看,忽然从河里爬上来两个人,向闯王一抱拳,朗声道:’大王,我们是黄河的船夫。听说您要渡河,为民谋利,所以特地花了一夜工夫搭起这坐浮桥,就请大军上路吧。”

闯王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一定不辜负百姓们的厚爱,一定要让大家过上好日子!”说罢,驱马上桥,领兵东去了。?

5、汤又名成汤,甲骨文中称为太乙,是黄河下游的一个部落商的首领。夏王朝历经四百多年,到公元前16世纪,夏桀即位,但夏桀非常残暴,大肆压迫百姓,还大兴土木,用于建造宫殿,生活荒*奢侈无度。

成汤决心灭夏,先后灭掉附近几个部落,暗地里不断扩展势力。汤的势力发展起来了,但却没有引起夏桀的注意。成汤妻子的陪嫁奴隶中,有一个名叫伊尹,汤发现伊尹与其他奴隶不一样,汤与其交谈后才知,伊尹是有装扮陪嫁奴隶来找汤的。

伊尹向汤谈了许多治国的道理,于是,汤把伊尹提为助手。成汤根据伊尹的建议,他突然停止了对夏桀的朝贡,以试探夏桀的反应。果不其然,夏桀大怒命令九夷发兵攻打商汤。伊尹一看,夷族还服从夏桀的指挥,赶紧让商汤向夏桀请罪,并恢复了朝贡。

一年之后,夷族中大部分部落忍受不了夏桀的压榨,纷纷叛离夏朝,伊尹一看,时机已经成熟,于是决定大举进攻夏朝。公元前1600年,商汤作了誓师动员,他历数夏桀的种种罪状,说明自己是替天行道,号召各部勇敢作战,以消灭夏桀的黑暗统治。

他说:“我不是敢进行叛乱,实在是夏桀作恶多端,上天的旨意是要我消灭他,我不敢不听从天命啊。”兵临城下,夏桀再也顾不上寻欢作乐,他连忙召集军队,设下一道道的防线,试图阻止商汤的进攻。

但是,由于夏桀长期以来的荒*无度,压榨百姓,使得他不得人心,军队军心涣散,根本无法作出有效的抵抗。夏桀只得带着军队退回鸣条(今山西运城安邑镇北)大战一场,夏桀的军队被打败。鸣条之战后,夏桀逃到南巢(今安徽省县西南),被汤截住,最后流放在南巢,一直至死。

为什么中国的历史逃不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规律

首先来说,就价位来看,其实能买到的车型,好像就数奔驰的V级是最大个的。而且要是觉得奔驰V260不够大,还可以买更大的奔驰V260L。那个大小,那个轴距,真的是可以说谁与争风了。如果真要是比的话,可能只能考虑考斯特了。

但是说到实用性啊,首先对于这么大块头来说,他内部的空间能否合理利用上这点很重要。而奔驰V级最大的也是最优于其他对手的还并不是轴距和宽度,而是他的头部空间。一个近乎能让小孩站在车里的头部空间,这是个什么概念。

不过就即便是如此大的车,他依旧是在空间的合理利用上做的不够完美,甚至是有些浪费。就比如说第三排座椅,如果想要让第三排的乘坐舒适性提升,那后备箱就放不了类似于箱子似的物品。而如果想要让后备箱整体的储物空间得到提升,就需要把第三排座椅完全收起,而且就算即便收起也不能得到一个很完整的空间。

第二排座椅的左右护板,确实大大提升了乘坐的舒适度和美观度,但是也确实增加了上下第三排座椅的难度。

而且这种护板,在乘坐身材十分高大的乘客的时候,做起来的感受会非常局促。所以很不友好,选低配版本吧,又少了很多个性化的功能在里面,所以很不伦不类。

所以我认为,如果单纯只是为了面子而买奔驰的话,选个最低配吧,但是如果真想买一个来使用的话,不如看看其他牌子。奔驰的V级真不建议购买。

古代人为什么裹脚

古 今中外,一个国家的兴盛往往因为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领导。在中国,最典型的就是汉武帝,他设立内廷,加强中央集权,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打击 匈奴,所谓“毕功于一役”。在现代,苏联能够在短短的时间内成为世界数一数二的强国,也是靠斯大林强有力的领导。集权体制的强大在于其严密,强大的组织 性。正因为此,它能够迅速的集中所有资源,调动一切力量,解决国家最紧要的问题。它能够使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迅速的崛起。所以说,“其兴也勃焉”。

《山 坡羊·通关怀古》中著名的一句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为什么说兴的时候也是百姓苦呢?因为中央集权在利用一切资源解决迫切的问题时,必然牺牲普通 老百姓的利益。在《汉武大帝》中我们看到,虽然汉武帝取得了抗击匈奴的胜利,树立了强国的形象,但是百姓生活依然贫困。苏联迅速的实现了工业化,赢得了工 业强国的美名,但几十年过去了,人民生活依然没有显著改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绝大部分的资源来自于国内(英国崛起的时候,殖民地的剥削就属于另外一种 情况)。老百姓的财力都被国家集中,他们怎么可能富裕?因此,靠牺牲百姓的利益达到的兴盛并不是长久之道。

任何事物都要辩证的来看,集权体制的优点在某些情况下会转变为其缺点。

中国历代王朝的灭亡,无外乎下面几个原因:(1)外戚与宦官专权;(2)皇帝本身昏庸无道;(3)外部势力的介入。仔细分析一下,其实三者都是相通的。

外戚和宦官专权,为什么导致王朝的灭亡?因为这些人会发展其党羽,家族,利用他们的权势,圈得大量的土地,与民争利,最终形成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他们会不断的扩大国家财富的占有率,导致百姓生活困苦,民不聊生,。

当 皇帝本身昏庸无道时,必是奸臣当道。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上梁正下梁歪是有的,从来没有上梁歪而下梁正的。于是导致整个官僚系统不是为百姓服务,而是 为自己集团的私利打开方便之门。所以说,当集权体制中的上层,利用其对下的权威性,严密的组织性,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奔波的时候,便是整个系统腐败的开始。

那么外部势力的干预呢?要知道,外因只有通过内因起作用,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取决于内因。下面以宋朝和清朝进行分析:

宋朝从建国初期,就一直面对着强大辽国的威胁,虽然宋太祖赵匡胤和他的弟弟都对辽作战,却始终没有取得胜利。关于这一点,我想到了两个地方,一是西 汉初期也是受到北方强大匈奴的威胁,但却最终能够打败匈奴。二是辽国虽然强大,但是最后却被人力物力财力远不如宋朝的金国打败。这是为什么呢?

首 先,宋朝的军事实力的确不强,因为宋朝吸取了唐朝灭亡的教训,不允许有拥兵自重的地方诸侯,所以才会有赵匡胤的“杯酒释兵权”。其次,忠臣被杀。南宋时岳 飞抗击金国,取得了节节胜利,但最终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因为当时徽钦二帝囚禁在金国,如果打败了金国,迎回了老皇上,那么当时的皇上赵构怎么办?所以 他屡次提醒岳飞战和就行,可是岳飞偏偏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动不动就把迎回徽钦二帝挂在嘴边,所以赵构对岳飞的不满是早就有的。归纳起来,还是因为这些做皇 帝的为了保住其皇位不惜牺牲国家的利益,实质上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利。

那么清朝呢,首先,慈禧独霸朝纲,并且在她 看来,满人毕竟是满人,汉人只是奴才而已,当然不会把汉人的江山当回事。所以才有“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的卖国言论。其次,清朝奉行的闭关锁国政 策导致其军事实力与西方列强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因为它惧怕汉人与外部接触多了,思想开放了,从而会打破他们的奴化教育,再把满人赶走。听了清朝的那些史 话,我感到清朝的奴化教育的确高人一筹。如果不是列强入侵,中国恐怕还会继续沉睡下去。归纳起来,还是一点,统治阶级为了其私利。

所以说,集权体制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能够发挥它的长处,聚集所有力量战胜困难。同样的,当它的长处运用在为自己谋利益的时候,便走到了另一端。所谓“勃”,“忽”,都是迅速的意思,道出了集权体制的特征,也道出了帝国的悲哀。

在 一个朝代的中后期,社会矛盾已经比较激化了,但这时总有一两个皇帝执政时间长达几十年。我不禁想,如果在这几十年内励精图治,也许会挽救王朝的灭亡。我觉 得,在这个关键时期,王朝能否中兴,跟领导者的性格有很大的关系。西汉中后期汉哀帝,即位之初也是新官上任三把火,确实想干一番大事业,并且也打击了王莽 的势力。但是越干到后来越觉得阻力很大,于是锐气大减,干脆不干了,天天饮酒作乐去了。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汉武帝继位之初,也想干一番大事业,结果刚干了 几件事,就被以窦太后为代表的顽固势力打击了,但是他却没有消沉,而是养精蓄锐,积攒实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政治理想。

所以说,在社会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的时候,便是国家继续走向强盛还是逐渐走向衰亡的转折点。有志之士能够在一片歌舞升平中看到矛盾的存在,并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张——变法。

下面分析历史上有名的变法成败之因。

秦国的商鞅变法,使秦国一跃成为强国,并且最终奠定了秦统一天下的基础。但是在变法的过程中,不断受到贵族势力的阻挠,要不是秦穆公力挺商鞅,不知是何后果。在秦穆公死后,商鞅还是被顽固的旧势力残忍的了。

宋朝的王安石变法,也是触动了很多皇亲国戚的利益。一开始宋神宗是鼎力支持的,但是到了后来却没能顶住贵族和皇族势力的压力,致使王安石两度被迫辞去相职。神宗死后,高太后临朝听政,一年间新法全部被废止。

戊戌变法。一开始就受到顽固势力的抵制和反对,最终失败。

从 三次变法可以看出两个共同点:一,变法的目的和措施都是为了富国强兵,并且从现在的角度看来,采取的措施在当时绝大部分都是对国家有利的;二,变法一定会 削弱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并招致他们强烈的反对。变法的失败,会使既得利益者得到更多的利益,最终形成一个大的利益集团,并不断的扩大集团的私利,积重难 返,从而为王朝的灭亡埋下伏笔。成功的变法,必定损害既得利益者的权利,但能使国家重新走向强盛。并且,社会的进步始终需要不断的革新,因为事物本身就是 在不断发展的,矛盾也是在不断发展的。

古人云“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上 我详细得分析了“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原因,最终的落脚点在“变法”上面。但还是没有摆脱“人治”的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变法的成功需要付 出巨大的代价,而且中国历史上的历次变法也证明了,成功的少,失败的多,即使一次成功,也不可能次次成功,最终还是会陷入历史的循环。

红楼梦里都有些什么菜?

问题一:古代女子为什么要裹脚? 不知道你是否知道这样的一句话: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这个裹脚的来历和这个差不多: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男的还可以娶三妻四妾,这对女子太不公平了吧?这个在古代是父系社会,愚昧、野蛮、封建社会压迫妇女,女人是物品是男人的私有物,地位低下。

问题二:古代中国妇女为什么要裹脚? 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

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的 *** 。由于小脚“香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 *** 、 *** 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他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候山西大同的赛脚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

问题三:为什么古人觉得裹小脚很美? 通过缠脚而来的小脚真的那么美吗?以至于男人在娶妻时将它作为一条最重要的标准,而女性将它作为人生中对自己身体必须实现的重大改造。事实则不然,下面有一段关于小脚的真实的描述,让人非常的感慨,从我们现在的审美角度出发,我们甚至会觉得我们的祖先是那么的不可理喻。

一般来说,小脚从正面看,像火伤之后,脱去陈皮烂肉,露出变形、变颜的一个肉疙瘩。只有一个翘起的趾头,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现出可憎的模糊轮廓。 从侧面看,脚趾和脚跟已从中折断,两部分紧挨在一起,在软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条由两端站立的曲线,脚跟臃肿,脚掌消失,脚背凸起。脚的全长不及自然长度的一半,整只脚像一个不规则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从正面看脚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诞图案。除了变形的足跟之外,已没有一丁点平滑的脚板。四个脚趾长短不一顶向外转折,围绕在以大脚趾为轴心的脚心下面,脚趾的正面因此变成了脚板心,完全扭曲地压在了脚板底下。

我们都很清楚,在审美不超出常态的情况下,这样的小脚是很丑的。事实上,这样的小脚也不健康,不实用,缠足对人身的伤害是终身的。缠了小脚的女人其支撑的重心移到脚外部,行动极为不便。而且它们成年后多患早发退行性关节炎。

无论是从赏心悦目还是从健康实用的角度,女人缠小脚都是不应该被接受的,而这样的残忍的行为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却曾经盛行一千余年,以至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有影响力的文化,古人的这种不健康的视觉审美取向就象一个复杂的谜(当然,这肯定不仅仅是个审美的问题),而这个谜的背后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

问题四:古代女人为什么要裹小脚? 缠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装饰陋习。其具体做法是用一条狭长的布袋,将妇女的足踝紧紧缚住,从而使肌骨变态,脚形纤小屈曲,以符合当时的审美观。在缠足时代,绝大多数妇女大约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一直到成年之后,骨骼定型,方能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直到老死之日。

究其原因,大致有四: 其一:有利于把妇女禁锢在闺阁之中,对她们的活动范围加以严格的限制,以符合“三从四德”的礼教,从而达到按男子的欲望独占其贞操的目的。元代伊世珍的《琅环记》说:“吾闻圣人立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阁之内,欲出则有帏车之载,是以无事于足也。”又如《女儿经》中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其二:由此引起妇女本身体态和性生理等变化,从而更好地承当延嗣后代的生育工具。因为缠足以后,足的形状成为畸形,当足部接触地面时,全身的重量集中于踵部。也就是说,缠足后的女子是用踵部走路的,因此,每走一部,就会牵动腰髋部,长此以往,使妇女的腰髋部发达,影响骨盆,那么,对妇女的性以及生育都有影响。 其三: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在五代以前,虽然也有过缠足的记载,如“足下蹑丝履,纤纤作细步”等等,但大概是指把脚裹小一点而已,使步态轻盈、优美,起舞时婀娜多姿,而并未折骨缠裹,使脚弯成弓型。裹脚的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巅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其四:封建士大夫病态的审美观使然。许多封建文人士大夫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明清时代的文人有许多咏小脚的浓词艳句,如“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柔若无骨,愈亲愈耐抚摩”;“第一娇娃,金莲最佳,看凤头一对堪夸,新笋脱瓣,月生芽,尖瘦帮柔绣满花。”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使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问题五:中国古代的女人为什么要裹脚? 缠足这样一个对女性身体残害的习俗,却能在中国延续近千年之久,有许多社会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审美的理由:当时人不论男性或女性,都认为足小为美,尤其对男性来说,小脚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莲」一词代表掀美女性脚美的名词。关於对小脚的审美,最著名的小脚审美著作,是清代李渔的《香莲品藻》,把女性的小脚,从形状、尺寸、装饰、气味等角度来作分类品评。

道德的理由:缠足的习俗,在当时被认为是一个良家妇女的表,因此不缠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难。缠足作为标识女性特点的重要一环,以缠足来强化男女有别的传统规范。缠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难而不易自行活动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车或乘轿,强化了当时男外女内的空间区划。

民族意识的原因:清人入关以后,对汉族男性及女性的身体都视图加以控制,男性要剃发,女性要禁止缠足,前者在清 *** 的强力推行下达成成功,但禁缠足却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缠足常被认为是对抗满人意识的一种表现。

问题六:古人裹脚是为什么? 裹脚也叫缠足,始于五代末。从地下发掘的文物和古文献知道,五代以前男女的鞋子是同一形制,五代南唐后主李煜在位期间,一味沉湎于声色、诗词、歌舞之中,整日与后妃们饮酒取乐。宫中有一位叫?娘的嫔妃,原是官宦人家女儿,后因家势破败,沦为金陵歌妓。她生得苗条,善于歌舞,受李煜的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其舞姿也更为自然,美不胜收了 。时人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整个社会。 北宋时期,太平老人著>中更进一步评论说:“近世有古所不及三事:‘洛花、建茶、妇人脚’。”可见北宋时期已经把女人裹小脚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南宋初年,赵令时撰词《浣溪沙》,其中一句:“稳小弓鞋三寸罗。”从此,“三寸金莲”成为妇女小脚的代称。到南宋末年,妇女裹脚已经比较普遍。到元代,竟使妇女以不裹足为耻辱了。 女人裹脚不是从清代开始的,一直上推,大约产生于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脚。裹脚之风兴盛于明清。 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 *** 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对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最标准型的是3厘米宽 10厘米长 [就是所谓三寸金莲]裹足是中国封建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是被封建统治者所扭曲了的社会思想畸形的表现之一。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后,颁布了解放缠足令。但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彻底革除了裹足的陋俗。

问题七:古代女子裹脚的来历 裹脚即缠足。

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据现代学者考证,缠足兴起于北宋。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代的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清代的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起源:

神话传说时代: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确有此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后,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当然,这些仅仅是民间神话传说,含有较多的演义附会成份,不足以成为当时女子缠足的凭证。

始于隋说:

缠足始于隋代,源自民间传说。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又说是为了不入宫),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始于五代说: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始于北宋说:

现代学者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问题八:古代的女人为什么要裹小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1 时间:中国真正风行妇女裹脚是在宋朝,当时大多数妇女纷纷用人为的方法改变自己脚的形状,使之成为三寸金莲。

塑造女子三寸金莲的工作通常是在女孩五岁左右,母亲就开始为女孩裹脚,因为这时女孩的骨头富有柔韧性和可塑性。再大一点怎么裹也没有作用。经过几年会变成一种尖脚形的脚,这种脚最终形成所谓的三寸金莲。

古代女孩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打造双脚。并把双脚视为最重要的部位。像保护自己的贞节一样看待。这才有了后来《水浒传》中,王婆的计谋,让西门庆在桌子底下,摸潘金莲的小脚。在宋代,摸妇女的脚,等同于现代摸妇女胸部。

2 原因:一般的说法是为了使走路的姿态好看。其实不然,其中还有更多的原因。

古代的说法是为了增加”“。古代认为:妇女的脚越小,她的 *** 就越强,通过裹脚可以使妇女 *** 集中发展, *** 部的皱纹会一层层加厚。使之更为丰腴和敏感。

由于限制了脚部肌肉的发展,臀部变得更为丰满,对男人更有诱惑力;丰满的臀部也利于自然分娩。古代没有剖腹产,生育能力尤为重要。

古代男人的审美观不同,认为小脚更能调动男人的 *** 。更为变态的是把女人的鞋子当酒杯,直接把酒倒进鞋中饮用,美其名”金莲杯“。

问题九:中国古代女人为什么裹脚 好像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他有个舞娘叫?娘,是裹脚跳舞姿态优美,然后后来很多女子仿效。也有下令裹脚。所以这个才延续下来。大概是有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气质

清朝为什么要裹脚?

1.腊八粥

第十九回宝玉编说香玉故事:那一年腊月初七日,才耗子升座议事,因说"明日乃腊八,世上人都熬腊八粥"云云。

农历十二月初八,传为佛教始祖释迦牟尼成道日,故寺院取香谷及果实以供佛,名曰腊八粥,亦名佛粥,其后民间亦相沿成俗。明、清时,熬腊八粥之盛。刘若愚《明宫史》火集记载:十二月"初八日,吃腊八粥,先期数日,将红枣捶破泡汤,至初八早,加粳米、白果、核桃仁、栗子、菱米煮粥,供佛圣前,户牖、园树、井灶之上各分布之。举家皆吃,或亦互相馈送,夸精美也。"

2.南边糟东西

第八回,宝玉夸宁府珍大嫂子的好鹅掌、鸭信,薛姨妈听了也把自己糟的取了些来与他尝。第五十回写探春亲自斟了暖酒奉与贾母,贾母便饮了一口,问道:"那个盘子里是什么东西?"众人忙捧了过来,回说是糟鹌鹑。

糟东西是南方特产,品种繁多,美味可口,经久而不变质,运至北方更显得珍贵。李煦任苏州织造时,也曾贡进糟茭白,糟酱茭白,见康熙四十四年,四十五年奏折。可见当时的封建统治者在吃腻了山珍海味的同时也喜欢吃别具风味的南边糟东西来调剂口味。

3.油盐炒枸杞芽

第六十一回,柳家的道:"前儿三姑娘和宝姑娘偶然商议了要吃个油盐炒枸杞芽来,打发个姐儿拿着五百钱给我。我到笑起来了,说二位姑娘就是大肚子弥勒佛,也吃不了五百钱的,这三二十钱的事,还预备的起?

按:枸杞是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有的蔓生灌木,枸杞子和枸杞叶都可供药用,特别是宁夏枸杞子,是滋肾、润肺、补阴、明目的有名补品。枸杞春天发嫩芽,味苦中带甘,也可当食品。.贾府里的老爷太太、少爷**们在吃腻了山珍海味、大鱼大肉之余,于是想到油盐炒枸杞芽换换口味。

4.梅花雪片洋糖

第四十五回,蘅芜院的一个婆子,打着伞提着灯,送了一大包上等燕窝来,还有一包子洁粉梅片雪花洋糖,说?quot;这比买的强……"

按:梅花雪片洋糖,说穿了,就是绵白糖。

5.奶油炸的小面果

第四十一回写大观园众人吃点心。丫环抬了两张几来,又端了两个小捧盒。揭开看时,那盒内一样是一寸来大的小饺儿,一样是奶油炸的小面果。刘姥姥因见那小面果都玲珑剔透,便拣了一朵牡丹花样的笑道:"我们那里最巧的姐儿们,也不能饺出这么个纸的来。我又爱吃,又舍不得吃,包些家云给她们做花样子去倒好。"

按:奶油炸的小面果,当指用油酥面团炸成的花色点心,以小巧玲珑取悦于豪门中的少爷、**。《随园食单·萧美人点心》云:"仪真南门外萧美人善制点心,凡馒头、糕饺之类,小巧可爱,洁白如雪。"又,《清朝野史大观》有"嗜面"条云:"满人嗜面,不常嗜米,种类极繁,有炕者、蒸者、炒者,或制以糖、或以椒盐,或做龙形、蝴蝶形,以及花卉形。"贾府的油炸的小面果有"牡丹花形",当是极精细者。

6.莲叶羹

第三十五回写贾母等来看望被打后的宝玉,王夫人问:"你想什么吃?"宝玉笑道:"倒是那一回做的那小荷叶儿、小莲蓬儿的汤还好些。"下文写四副做汤的银模子,都有一尺多长、一寸见方,上面凿着有豆子大小,也有菊花的,也有梅花的,也有莲蓬的,也有菱角的,共有三四十样,打的十分精巧。凤姐告诉薛姨妈说:"这是旧年备膳,他们想的法儿。不知弄些什么面印出来,借点新荷叶的清香,全仗着好汤,究竟没意思,谁家常吃它了!"

按:这里所写的莲叶羹,原料及制法都不详,曹雪芹只写四副精巧的银模子,并说这是备膳--皇帝吃的,就够人向往不已了。大概这是一种用面粉(也许其中还掺和鲜花或鲜叶的汁液)和匀后,在模中成形,配以新鲜荷叶、高汤,取其清淡芬香及外观精巧。

7.杏仁茶

第五十四回写元宵之夕,贾母觉得有些饿了,但又要吃些清淡的,凤姐忙道:"还有杏仁茶。"

按:杏仁茶是一种美味的饮料。贾府里的杏仁茶,其做法该是很考究的。据清郝懿行《晒书堂笔录》的记载,杏仁茶也叫"杏酪",作法是:"取甜杏仁,水浸,去皮,小磨磨细,加水搅稀,入锅内,用糯米屑同煎,如高粱糊法。至糖之多少,随意糁入。"

8.面茶

第七十五回写尤氏盥洗已毕,和李纨、宝钗一起吃面茶。

按:清方元--《铁船诗钞.咏都门食物作俳谐体》内"茶--和炒面"句下有小注云:"炒面作糜,谓之面茶。"今北方尚有以面茶作餐者,制法,将面粉炒熟,放开水调和,略放盐,作薄粥状饮食。

9.面筋豆腐

第七十五回,王夫人道:"今日我吃素,没有别的。那些面筋豆腐老太太又不大爱吃,只拣了一样椒油莼齑酱来。"

按:面筋豆腐原是家常菜肴,但能上贾府餐桌,当也不凡。清梁章钜《浪迹续谈》卷四有"豆腐"和"面筋"条,备述精制的面筋、豆腐的味美。如"面筋"条云:"今素食中有面筋,若得佳厨精制之,可与豆腐同称佳品,惟烹制这难,亦与豆腐同。余在桂林时,厨子最精此味,以饷同人,无不诧为稀有。……此物自古即重之,《梦溪笔谈》云:'凡铁之有钢者,如面中有筋,濯尽柔面则面盘乃见,炼钢亦然。'《老学庵笔记》云:"仲殊性嗜蜜,豆腐、面筋皆用蜜渍。'近人《一斑录》中亦有制面筋干一法,亦雅人清致,非俗子所知也。"足见面筋、豆腐虽富贵之家亦常食之。

10.灰条菜干子

第四十二回,平儿对刘姥姥说:"到年下,你只把你们晒的那个灰条菜干子和豇豆、扁豆、茄子、葫芦条儿各样干菜带些来,我们这里上上下下都爱吃

灰条菜干是一种野菜,可作蔬菜食用,风干后便成为灰条菜干子。想贾府上上下下吃腻了山珍海味,大鱼大肉,竟要条菜干,亦一奇事也。

11.西洋葡萄酒

第六十回,芳官拿了一个五寸来高小玻璃瓶来。迎亮照着,里面小半瓶胭脂一般的汁子,还当是宝玉吃的西洋葡萄酒

按:唐诗中就有"蒲桃美酒夜光杯"之语,但西洋葡萄酒却是清初从欧洲输入的舶来品,惟教堂中有之,士大夫与西洋传教士有交往者偶亦尝试,以为奇缪。直至雍正、乾隆时,外国使节尚有进红、黄、白各无能葡萄酒者,而大臣近臣亦以得葡萄酒为荣,刘廷玑《葛庄诗钞》、查慎行《敬业堂诗集》都有咏西洋葡萄酒的诗篇。

12.豆腐皮的包子

第八回,宝玉问晴雯道:"今儿我在那府里吃早饭,有一碟豆腐皮的包子,我想着你爱吃,和珍大奶奶说了,只说我留着晚上吃,叫人送过来,你可吃了?"

按:豆腐皮的包子似指豆腐衣裹馅的包子,清宫御膳档案中有此物。《随园食单.豆腐皮》云:"芜湖敬修和尚将腐皮卷筒切段,油中微炙,入蘑菇煨烂极佳,不可加鸡汤。"可见豆腐皮作卷子或作包子,可以代替面粉。它的特点在于皮子更薄,吃口更细,可以当素菜或点心

13.桂花糖蒸新栗粉糕

第三十七回写袭人遣老宋妈妈给史湘云送两个小掐丝盒子去,一个里面装的是红菱与鸡头两样鲜果,一个是一蝶子桂花糖蒸新栗粉糕。

按:栗糕见于南宋《武林旧事》一书,足见以栗子制糕为时甚早。清袁枚《随园食单》也有"栗糕"条云:"煮栗极烂,以纯糯粉加糖为糕蒸之,上加瓜仁、松子,此重阳小食也。"又云:"新出之栗烂煮之,有松子香。厨人不肯煨烂,故金陵人有终身不知其味者。"贾府用新栗制糕上加桂花,当系极讲究的美味佳点。

14.糖蒸酥酪

第十九回写贾妃赐出糖蒸酥酪,宝玉命留与袭人吃。后来李嫫嫫见盖里是酥酪,拿匙就吃。一个丫头道:"快别动,那是说了给袭人留着的"李嫫嫫听了又气又愧,便说道:"我不信,他这样坏了。且别说我吃了一碗牛奶,就是再比这值钱的,也是应该的。"

按:从上下文看来,糖蒸酥酪即指牛奶无疑。牛奶在当时是稀贵之物,并非普通的饮料。清代沈太侔《东华琐录》称:"市肆亦有市牛乳者,有凝如膏,所谓酪也。或饰之以瓜子之属,谓之八宝,红白紫绿,斑斓可观。溶之如汤,则白如饧,沃如沸雪,所谓你(即奶)茶也。炙你令热,熟卷为片,有酥皮、火皮之目,实以山楂、核桃,杂以诸果,双卷两端,切为寸断,奶卷也。其余或凝而范以模,如棋子,以为饼;或屑为面,实以馅而为饽,其实皆所谓酥酪而已。"

含有才的字与什么有关 关于才字的组词和造句

问题一:清朝女人为什么要裹脚? 10分 女人裹脚不是从清代开始的,一直上推,大约产生于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脚。裹脚之风兴盛于明清。

宋朝时只有高贵女人才裹脚,普通妇女是不裹的。而且当时对裹脚的要求只是纤直,还不至于到后世伤筋动骨那么厉害。

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 *** 便将脚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在以后郸民间女子纷纷仿效,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

对女子来说,美是重要的。是获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径,至于能不能走路,谁在乎呢?

为什么中国会流行裹脚呢?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统治者的意志对天下百姓的影响,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赏和赞美。裹脚就起源,就与统治者相关。据说裹脚是起源于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时了”的南唐后主李煜,他的嫔妃们用布把脚缠成新月形,在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后主认为这是至美,于是后宫中就开始缠足,后来又流传到民间。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一定会流行什么,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号称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达到了发展的颠峰,乾隆皇帝酷爱书法,所有推动了书法的发展,李后主喜欢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脚。关于裹脚的起源,还有几个说法,有说是起于南朝齐废帝妃潘玉奴,有说是起于唐末,有说是起与隋炀帝等等,但是无一例外地都与统治者们发生了关系,这也说明了这个原因。

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对社会风俗的影响。古代妇女很注重头饰,然后就脚了,成语“品头论足”、“品头题足”都有议论妇女的容貌体态的含义,头和足,成为文化人眼里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标准。文化人有很多对小脚的赞美之词,什么“金莲”、“三寸金莲”、“香钩”等等,都是文化人赋予小脚的赞美之词,苏东坡《菩萨蛮》咏足词云“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甚至还制定出了小脚美的七个标准:瘦、小、 尖、 弯、 香、 软、 正,又总结出了小脚的“七美”:形、质、资、神、肥、软、秀,真是博大精深。

不过本人就觉得真是病态就是了!

以上回答来自糕调小说团@坐看枫临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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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为什么清代规定要裹小脚? 据川所知,缠足是从五代南唐开始的,也就是说沿袭下来,那么到清朝的话,可能统治者也收到影响,会以缠足为美,但是一般都是有地位的达官显贵的女眷缠足,,一般平民为了下地干活是不会的。

检查的话应该没有,因为如果达官显贵的女眷不缠足的话怎么嫁的出去,所以这些事是她们自愿的。

问题三:清朝女人为什么要裹脚 清朝时的满族人是不裹脚的,只有汉族人才裹脚。

问题四:古代中国妇女为什么要裹脚? 缠足现象始于五代时期。南唐后主李煜的宫嫔娘用布帛缠脚,使其呈“新月”状,穿着素袜,在黄金做成的莲花上跳舞,李煜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这种风气先兴起于宫帷之中,后进入民间,到北宋神宗熙宁年间就广为流传了,并把缠脚当成了妇女的美德,把不缠脚当做耻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天然大脚而受尽嘲笑。

过去的女孩-般在五六岁时开始缠足,其方法是用长布条将拇趾以外的四个脚指连同脚掌折断弯向脚心,形成“笋”形的“三寸金莲”。其惨其痛,可想而知,这样做一般大都是在长辈的逼迫下进行的。母亲或祖母不顾孩子的眼泪与喊叫,以尽到她们的责任,并以此保证孩子未来的婚姻生活。

这种人为的伤残行为之所以能广为流行,是因为它以人工的方式营造出了一种独特的“女性美”。在五代之前,即有诗文称赞女性小脚之美,五代之后缠过的小脚更是被誉为“金莲”、“香钩”、“步步生莲花”等等。文人们甚至总结出了小脚的“四美”(形、质、姿、神)、“三美”(肥、软、秀)。到清朝。缠足之风大盛,汉族女子没有不缠足的。

这种审美心理事实上包含了浓厚的性意识,清朝文人李渔在其《闲情偶寄》中甚至公然声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的 *** 。由于小脚“香绝”。玩弄起来足以使人“魂销千古”,他竟将小脚的玩法归纳出了48种之多。如: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可以说,在古代小脚是女人除 *** 、 *** 外的第三“性器官”。在古典名著《》中就有“罗袜一弯,金莲三寸,是砌坑时破土的锹锄”之类的说法。甚至穿在小脚上的绣鞋也被赋予了性的内涵。清朝时,一位中国留学生被日本海关官员要求解释为什么携带一些小巧的编织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他空闲时间能欣赏到他爱人的“脚”。

除此以外,缠足似乎还有另一个目的。由于脚小不便于行走,让女人缠了足就可以防止“红杏出墙”。如同古代埃及的男人不给妻子鞋穿;中世纪的欧洲男人为女人制作了贞操带。而实际上,在贫穷落后的中国,除了少数的富裕人家女子外,大多数小脚女人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她们付出的艰辛,要远远超过一个天足的女人。

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也造成了另外一些习俗的形成,如古时候山西大同的赛脚会,就是女人们在农历六月初六这天,向人们展示自己的小脚,以博得好评为荣。

缠足,在历史上也曾被禁止过。清康熙帝曾明令禁止,太平天国也曾颁布过类似法令。直到清末,海禁大开,在外来的文化和先进的知识分子不断呼吁声中,缠足的风气才非常缓慢地走向灭亡。特别是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缠足才逐渐被废除。今天,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有一双被称为“解放脚”或“半裹脚”的妇女,而那些真正的“三寸金莲”已越来越少见了。

缠足这一习俗。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审美标准和男尊女卑的社会结构。它的消亡,显示了妇女的解放和地位的提高,也标志了中国已从传统走向现代。

问题五:清朝宫廷女人裹小脚吗?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后孝庄皇太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却终因积习难改,后取消禁令。但对八旗女子却从未开禁,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问题六:古代女人为什么要裹脚? 缠小脚最早开始于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时期,李后主的一个娘别出心裁,用帛将脚缠成新月形状在金莲花上跳舞取悦皇帝。后来这个做法流传到民间,缠小脚之风渐渐普及到了百姓人家。但也有人认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战国时期,缠小脚就已出现了,或许更早还可追索到商代。总之,缠小脚这一封建社会的恶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千百年来残害了数不清的中国妇女。可以说,缠小脚是父权制传统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现之一。据记载,民间女子从四五岁就开始缠小脚,到成年时脚长若不超过三寸,即成为备受赞赏的“三寸金莲”。在当时,这样的小脚被认为是“女性美”的一个重要方面。即使长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双天足或脚缠得不够小,就会遭人耻笑,并且嫁不出去。“好大脚”也成为漫骂、羞辱妇女最难听的一句话。而实际上,小脚“美”是以女性身心被摧残为前提的。缠小脚的方法是通过人为的强力,野蛮地造成女子两脚的跖骨脱位或骨折并将之折压在脚掌底,再用缠脚布一层层裹紧,被缠足的女性步履艰难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发残疾和致死。民间“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就是女性千百年来遭受这一苦难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脚缠成了“三寸金莲”,女性在劳动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约,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墙靠壁,不仅“男主外、女主内”顺理成章,“男强女弱”也成了事实,女性若有什么不满、反抗、私奔之类更是难上加难了,惟有忍气吞声,听任摆布。事实上,这种违背自然与健康、建立在摧残妇女身体基础上塑造出来的“美”,不仅是美的极度扭曲和变态,对于父权制社会施行对女性的压迫与控制,也的确收到了强化的实际功效,正如《女儿经》所说:“恐他(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约束”。

缠小脚因男性的癖好而兴起,而男性的审美观畸变也因“三寸金莲”益发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残的小脚成为激起男人性兴奋的重要物品。据记载,自宋代开始,在许多妓院的欢宴中流行起一种“行酒”游戏,从头至尾突出的都是 *** 的小脚和她们的小脚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 *** 的小脚鞋里来传递、斟酒、饮酒。直到20世纪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欢参与这种“行酒”游戏,并为有机会使用 *** 小脚鞋中的酒杯来饮酒而兴奋不已。至于历代的酸腐文人,更是兴趣盎然地把探讨小脚当作“学问”来做,不惜笔墨,撰写文章,细细品评,以卑琐为乐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脚的美学成分和调情作用诠释清楚。如清代有一个叫方绚的文人就自诩为“香莲博士”,写就了一篇题为《香莲品藻》的文章,费尽心机把小脚划分为五式九品十八种,并因此出了名。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缠足开始的年龄,一般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缠足前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云南六一村的吴杨氏老太太这样回忆她的缠脚的经历:她母亲用织布机上的“射通”,横垫在她的脚腰下,让脚腰凸起。然后,裹扎起来,逼她走路。慢慢的,脚腰被“射通”凸断了。她因此一个多月不能下床走路。虽然脚腰折断了,但她的脚仍然臃肿难看。她母亲又念叨:你这双男人脚,怎么还不烂?她奶奶也说:难烂了,该使用法子了。于是,她母亲在她奶奶的指导下,找来半个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脚底、脚腰、脚面上,再用缠足布包裹起来,套上小鞋,让她下地行动。她的脚被划破了,血迹从缠足布中渗透出来,变黑,发腥,发臭。她经常疼得脸色苍白,精神恍惚,体重大减。

缠足通过外力改变脚的形状,严重影响了脚的正常发育,引起软组织......>>

问题七:清朝的时候满族女人裹脚吗? 裹脚的。清代旗人,由于他们的祖上是北方游牧民族的缘故,女子是不缠足的,并认为给女子缠足是一种鄙俗,所以在顺治二年(15年)便下诏禁止;至康熙元年(1662年)又诏禁女子缠足,“违者罪其父母”。但是, 风俗习惯不是只靠行政命令就能禁止得了的,女子缠足还是相当泛滥,而且矛盾和纠纷也很多。康熙七年(1668年)有大臣叫王熙的遂上奏免其禁,于是不但民间又可公然缠足了,而且旗人女子也纷纷仿效。到乾隆时多次降旨严责,不许旗人女子缠足,但 *** 却越来越“小脚狂”,然而后来也控制不住了,女子缠足之风就更泛滥了。

问题八:清朝的女人需要裹脚吗?是不是满族的都不裹脚了? 不要

清朝女人要骑马的。

裹脚不方便骑马

问题九:清朝女子裹脚吗? 清军入关后,曾下令废除女子裹脚的残处。满人女子本身就是不裹脚的。北方人大多都不裹了,不过南方一些地方仍然沿袭裹脚之风。近代逐渐废弃。

问题十:为何清代满族妇女不裹脚? 喜欢看清宫剧的人对后宫女性脚上穿的高底鞋一定不陌生,看着女子们踩着高高的鞋子还能够健步如飞地跑来跑去,不能不佩服她们脚下的“功夫”。这样一个奇怪的鞋式,使清代宫廷服饰与其他朝代的宫廷服饰相比,有了截然不同的特点。那么,这种鞋究竟叫什么呢?到底有多高呢? 古代女性的小脚称为“三寸金莲”,这种极端的审美最早始于五代十国时期。据说,南唐后主李煜荒嬉朝政,整日沉缅于声色犬马,一位妃嫔为得到李煜的宠幸,用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以完成一种在金莲高台上跳动的舞蹈。此后,这位妃嫔为了能够保持这种绝技,维持李后主对她的宠幸,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久而久之,便把脚裹成了“红菱型”“新月型”。此例一出,人们竞相仿效,五代之后逐渐形成风气,风靡市井。到了宋代,女人的金莲小脚已经与洛阳艳丽的牡丹、建州馨郁的香茗并指为天下之奇。元代时,如果女性不裹脚,就会被视为奇耻大辱。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皇后马娘娘,就是因为有一双大脚而受尽嘲笑。 明清两代,裹脚之风尤为盛行,汉族女子以穿弓鞋为多,而满族妇女则不缠足。清朝统治者对女子缠足极其反感,还未入关,太宗皇太极就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后孝庄皇太后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这是对满族女子缠足的最严厉惩罚。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却终因积习难改,后取消禁令。但对八旗女子却从未开禁,道光皇帝还于十八年(1838年)重申禁令。 大清入主中原后,尽管满族的女性从不裹脚,但根据普遍的审美标准,大脚绝对不是漂亮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满族女性便发明了一种高底鞋,将脚藏在衣裙里,不会轻易显现出来。 满族女性穿的高底鞋的起源还有另外的说法。一种说法认为,满族自古就有“削木为履”的习俗,过去满族妇女经常上山采集野果、蘑菇等,为防虫蛇叮咬,便在鞋底绑缚木块,后来制作得日益精巧,发展成了高底鞋。另外一种说法是,传说满族的先民为了渡过一片泥塘,夺回被敌人占领的城池,便学着白鹤的样子,在鞋上绑上了高高的树杈,终于取得了胜利,达到了报仇雪耻、发展壮大的目的。人们为了记住那些苦难的日子,纪念高脚木鞋的功劳,妇女们便穿上了这种鞋,并世代相传。

一、含有才的字与才华、才能有关 。

二、 关于才字的组词和造句

1、秀才

造句:当梁至清来到岷县上任时,他很高兴地又遇见了他最好的朋友张秀才。他也在县衙里做事。

解释:<轻>(1)明清两代生员的通称。(2)泛指读书人。

2、育才

造句:教人育才权威人士指出,刚出生的孩子们在枯燥的教室里呆了一整天后,从事一部份体育聚会,而否则额外的温习,是非比寻常很重要的。

解释:培育人材。

3、才情

造句:影片中,他与一位名为娜瓦莲?普赖斯(芮妮?齐薇格饰)的女教师发展出了一段柏拉图式的爱情。普赖斯一开始是被霍华德写作的才情所吸引,但她却无法救霍华德脱离苦海。

解释:才华;才思。

4、奴才

造句:巴基斯坦人都是为我们办差的狗奴才!你们难道还没看出他们是如何使用假的印度或西方或是中国人名以掩盖其在印度论坛的卑劣行径的吗?

解释:<轻>(1)家奴(明代宦官、清代宦官、满人和武臣对皇帝自称;清代满人家庭奴仆对主人自称)。(2)指甘心供人驱使,帮助作恶的坏人。

5、通才

造句:如果有人要说通才也可以算作一种专长的话,那些更为广泛而且而深入的研究领域,比如管理、工程、教育等等,也是有这样的技能要求的。

解释:兼备多种才能的人。

6、刚才

造句:现实世界并不像我刚才说的那么理想,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现象还是存在的,所以同样也要考虑多元化的问题。

解释:指刚过去不久的时间:他把~的事儿忘了|他~在车间劳动,这会儿开会去了。

7、才气

造句:如果你的朋友在Facebook的更新里链接了几句有才气的句子,你就更可能听说这本书的名字?如果你知道这本书的名字,你就更可能购买它的印刷版。

解释:才华:李白是唐代的一位~横溢的诗人。

8、才智

造句:至此,我想我们已经得出一个想必大家都会同意的结论:每个女孩都应尽其所能地将她们的才智发展到最高水平,展现出她们的学习潜力;

解释:才能和智慧。

9、才能

造句:既然我们知道了攻击的基本知识,那么做些什么才能保护我们自己避免这一脆弱性呢?

解释:知识和能力。

10、才具

造句:他们可以定制Workplace中的现有表单,并且可以创建其他表单,以为了满足皮肤组的需要才具有的方式来收集信息。

解释:<书>才能。

11、才子

造句:斯坦福大学数学系的才子们可能会对此感兴趣,不过对于谷歌的竞争对手?一群死板严肃的生意人而言,这一招完全没有奏效。

解释:指特别具有才华的人。

12、口才

造句:我们记得,马德兰先生读过不少书,冉阿让仍不断阅读,他因而获得谈话的能力。他知识丰富,有一个谦虚、真诚、有修养的人从自我教育中得来的口才。

解释:说话的才能:他~好,说起故事来有声有色,很能够吸引听众。

13、才华

造句:不不要浪费你的时间和才华用来做一些幼稚的事,我再次提醒你不要改变别人系统中的任何东西因为抢劫总是在不留下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完成的。

解释:表现于外的才能(多指文艺方面)。

14、才干

造句:不过,看上去我们仍然在依赖政客们的创新精神和才干来解决问题,也就是说,似乎总是看华盛顿的哪个游说团体实力最强劲。

解释:办事的能力:增长~。

15、才学

造句:外国人不但觉得汉语中的四声调很难掌握,而且那些陌生的语法和死记硬背的成千上万的汉字也让他们头疼,似乎只有最勤奋的学生才学得会。

解释:才能和学问。

16、英才

造句:总部位于莫斯科的卡巴斯基实验室许久以来就是吸引俄罗斯年轻计算机英才的一块磁石,诱使他们远离自己平常的黑客特长,转而从事病毒分析。

解释:才智出众的人(多指青年)。

17、全才

造句:他是出色的音乐全才,在作词、作曲、场景制作、编曲、演唱、舞蹈、乐器演奏等方面都有着卓越的成就。

解释:在一定范围内各方面都擅长的人才:文武~|在文娱体育活动方面他是个~。

18、适才

造句:此刻,一片辉煌的光照到墙上,她那头金冠般的秀发下的苍白的面孔穿透了适才的幻影,取代了它,却辽远得无法企及,像颗星星。

解释:刚才(多见于早期白话)。

19、天才

造句:毕竟,我们信奉的文化是‘小小爱因斯坦’(一种儿童教育视频)注定失败的承诺?让我们的全部婴儿都成为天才。

解释:(1)卓绝的创造力、想象力;突出的联明智慧:艺术~|~的创作。(2)有这种才能的人。

20、庸才

造句:他们还没有发现我女儿和她同学上周学到的原则:如果必须要做,就裁掉那些讨厌的庸才,但留下那些可爱的。

解释:<书>指能力平常或能力低的人。

21、才俊

造句:其实,他能欣然接纳别人的想法?甚至有时太容易就接受。他招贤纳士,募得天下才俊,尤其以苹果新董事长蒂姆?库克[TimCook]为例,此君将苹果公司的运营打造成行业中最高效的。

解释:才能出众的人。

22、人才

造句:如果祖玛将践行他的诺言,那么到2014年---或者2018年---南非将成为一个强队,如今尽管在非洲有很多足球人才,他们留给世界杯的却只是令人失望的失败。

解释:(1)德才兼备的人;有某种特长的人。(2)<口>指美丽端正的相貌:有几分~。

23、才识

造句:莫扎特的例子不错,由于当时欧洲人们热爱音乐,音乐方面的教育水平很高(此点可补充),莫扎特的才识被当代人发现。

解释:才能和见识。

24、才力

造句:作为诗人的他积极的通过诗歌创作来实践自己的理论,但由于自身的才力及所处时代的局限,其诗歌创作并没有达到所应有的水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伟大诗论家的遗憾。

解释:才能;能力。

25、辩才

造句:滔滔辩才和激昂的口号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将依然有效,但现在是时候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了。

解释:<书>辩论的才能。

26、不才

造句:在结合了先生曾教授与我的技巧和通过我亲自给学生们上课,不才对钢琴曲中“断奏”这一特别的奏法进行了“衍生式”的演奏深化。

解释:没有才能,旧时用做‘我’的谦称。

27、方才

造句:科布看到经过清理与恢复头发式样的版本,他方才意识到这幅画仅是他住在爱尔兰家时,家里那幅神秘绘画的一个副本。

解释:(1)不久以前;刚才:~的情形,他都知道了。(2)副词,表示时间或条件关系统,跟‘才’相同而语气稍重:等到天黑,他~回来。

28、文才

造句:现在,我终于也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价值,也许我没有华丽的文才,但我也可以用我那平凡的语言叙述我那平凡的事迹。

解释:写作诗文的才能。

29、才略

造句:布什总统今天在座也令我深感荣幸,在我看来,他一直是美国治国才略的最佳典范,也是美国能给予世界的佼佼者。

解释:政治或军事上的能力和智谋。

30、干才

造句:这款腕表能够防震、防水,你可以戴着它去游泳,但是,回来之后你必须把USB的接口弄干才可以插到你的个人电脑上。

解释:(1)办事的才能:这个人还有点~。(2)有办事才能的人。

31、高才生

造句: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加纳,47%高才生居住在经济发达国家。而圭亚那是89%。

解释:指成绩优异的学生。也作高材生。

32、天才论

造句:所谓的天才论是不真实的。让这些“海龟”成功的秘诀并非仰仗于他们有会变魔术般的才能。

解释:认为有‘生而知之’的天才,并鼓吹天才创造历史。这在认识论上是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33、才分

造句:她在十几岁时,在哈雷姆著名的阿波罗剧院参加业余歌手比赛并最终胜出,展现了自己卓然不群的才分。

解释:人的才智。

34、才子佳人

造句:无论你是否承认,才子佳人小说其作品数量之多、参与创作人数之众、拥有读者之广泛,都清楚地向世人宣告了自身的“客观存在”。

典故:泛指有才貌的男女。

35、人尽其才

造句:为此,制造企业迫切需要一种切实可行的管理理念来改变生产的现状,实现社会的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实现中国作为世界制造工厂的地位和优势。

典故:每个人都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36、德才兼备

造句:湖南省衡阳市创造条件,积极落实两纲,让一批德才兼备的女干部走上了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岗位,使他们为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典故:德:品德;才:才能;备:具备。既有好的思想品质,又有工作的才干和能力。

37、真才实学

造句:对于一个球员来说,确实应该忠实的仔细衡量一下,他们是否真的有真才实学,在这块世界上最难获得成绩的运动领域上取得成功。

典故:真正的才能和学识。

38、聪明才智

造句:最出色的金融精英们会奋而站起和退出,停止争论并同时把他们的聪明才智带走,在这个需要他们重建公司和重新启动(整体)经济的非常时刻。

典故:指人的智慧和才能。

39、人才济济

造句:他将执教看作是一个过程,这期间要不断的给球员们注入冠军之上的奉献精神和集中的注意力,这就是人才济济的联盟中的微小的差别。

典故:济济:众多的样子。形容有才能的人很多。

40、多才多艺

造句:我们需要这样一个世界,一个其人民生产力高、适应性强、善于创新、在技术和文化方面多才多艺,能为我们面临的种种挑战找到解决方案的世界。

典故:具有多方面的才能和技艺。

41、人才辈出

造句:六朝时期,士族大家随着政权更替而沉浮不定。颜氏家族独树一帜,在政治、文化等方面人才辈出,冠冕不绝。

典故:辈出:一批一批地出现。形容有才能的人不断涌现。

42、博学多才

造句:直到最近,当你用笔记本或智能机在热点无线上网时,也只有那些孜孜不倦、博学多才黑客靠着奇特工具并花费大量时间才能侦查到你的行踪。

典故:学识广博,有多方面的才能。

43、江郎才尽

造句:其实,那是因为新闻台江郎才尽没有其他的“新闻素材”,这样的报道每4年就会出现一次并且成为了新闻台的主打报道。

典故:原指江淹少有文名,晚年诗文无佳句。比喻才情减退。

44、怀才不遇

造句:作曲家林文声(谢贤)怀才不遇,舞蹈员张紫燕(萧芳芳饰)欣赏他,在一风雨夜造访他居住的木屋,文声得来灵感,撰写歌剧紫色风雨夜。

典故:怀:怀藏;才:才能。胸怀才学但生不逢时,难以施展;多指屈居微贱而不得志。

45、一表人才

造句:他这时已是将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高个儿,眉清目秀,头发又多又黑,略带花白,恰在此时好衬出他的堂堂仪表。

典故:表:指外貌。形容人容貌俊秀端正。

46、雄才大略

造句:诚然,这是具有雄才大略的行动方针,这个方针符合美国对外政策的光荣传统,特别与哈里?杜鲁门(HarryTruman)和罗纳德?里根(RonaldReagan)等后期总统的政策息息相通。

典故:非常杰出的才智和谋略。

47、才貌双全

造句:漂亮、聪明的女鬼聂小倩奉鬼姥之命去勾引才貌双全的书生宁采臣,不料两人却暗生情愫、互相倾慕;

典故:才学相貌都好。

48、才高八斗

造句:一个男人,可以不用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但是应该有自己的一技之长,无论怎样,你总要养家糊口。

典故:比喻人极有才华。

49、才疏学浅

造句:无奈本人才疏学浅,不敢言“鉴定”二字,但为报陈版主的“知遇之情”,我还是努力为之,在“欣赏”上做文章;

典故:疏:浅薄。才学不高,学识不深(多用作自谦的话)。

50、旷世奇才

造句:这一年的夏天与2010年相似,红黑军团首先得到身体强壮的乔治?维阿,接着是罗伯托?巴乔,一位拥有无与伦比技术天赋的旷世奇才。

典故:旷世:当代没有能相比的。指当代少见的奇才。

51、郎才女貌

造句:它的情节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既有郎才女貌的爱情故事,也有伊丽莎白时期典型的复仇故事。

典故:郎:旧指女子对丈夫或情人的称呼。男的有才气,女的有美貌。形容男女双方很相配。

52、才识过人

造句:他才识过人,聪明敏锐,是世界上一位最能直抒己见又德高望重的政治家。

典故:才能和见识超过一般人。